河北省电子口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选定人力资源服务公司比选中选单位公示
2022-01-07 15:39:15
河北省电子口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选定人力资源服务公司比选评审工作已于2022年1月6日完成。由纪检监督,经评委评审,根据比选单位评选得分排名,最高分为中选单位,确定中选单位为新米(河北)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特此公告。
公示期限:2022年1月7日至2022年1月11日(不含法定公休日、节假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限内与我公司联系,联系电话0311-86950220。
河北省电子口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1月7日